关于做好校八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25-01-15浏览次数:10

各代表团、各代表:

校第届教代会第次会议定于20252下旬召开,为调动广大教职工办学治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汇聚广大教职工智慧力量,进一步发挥教代会推动民主治校的作用,依据《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现就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代表团认真组织代表做好本次教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

一、提案的要求

1、提案的提出:

提案由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含3人)提出,其中1人为主提者,其余为附议者。提案也可由一个代表团或几个代表团联名提出。

2、提案的内容:

提案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且限于学校或教代会职权范围。聚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以及次党代会”精神和学校2025年党政工作要点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等,符合校情民情,能够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应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分析透彻,建议具体,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强。

不能作为提案的内容: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不属于学校或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纯属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事务的问题;纯属二级部门有权处理解决的问题;纯属个人的个别具体问题;职能部门已明确答复的事宜;未经过充分调查研究,案不符实的问题;不符合提案要求,一案多议、多案多议,缺乏可操作性的意见;其他不符合提案要求的问题。

3、提案的格式:

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提案人和附议人须亲笔签名。

提案必须包括案名(要求解决的问题)、案由(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建议和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三部分。内容简明扼要、书写规范。从学校建设、发展大局出发观察和分析问题,并提出明确具体、符合学校实际、可操作性的建议。

二、提案的征集时间及交案方式

1、提案征集截止时间

2025215

2、代表提出的提案(纸质和电子稿)由各代表团集中收齐后,交工会办公室尹琦琦老师。

 

 

附件1:校次教代会提案表

附件2: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3:学校2025年度“优先民生实事”建议征集表

 附件1-2025年度八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建议征集表.doc附件2:湖职院委办〔2021〕12号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附件3-2025年度“优先民生实事”建议征集表.doc

八届双代会筹备工作组

2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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