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挖掘教师队伍中的最美现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推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教师始终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高水平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全面贯彻学校人才首位战略,落实学校二次党代会“一三六六五”决策部署,奋力推进学校高质量赶超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学校《“最美教师”评选办法》,现就学校第二届“最美教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的在职一线教师。
二、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坚定的理想追求
奋力担当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四个自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
(二)有高尚的师德情操
始终坚守教师职业初心使命,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组织安排,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三)有无私的奉献精神
工作中勇挑重担,甘于奉献,不计个人名利,潜心教书育人。
(四)有强烈的改革意识
遵循教育规律、紧跟时代潮流,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创新,大胆实践,育人与教改成效显著。
(五)有精湛的教学技艺
视野开阔,治学严谨,知识渊博,教学有方,教学业绩突出。
(六)有良好的评价口碑
同行尊敬,学生爱戴,社会赞誉,组织嘉奖(近2年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的奖励,或者有较大影响力事迹、被主要媒体宣传报道)。
三、评选程序
(一)推选(4月15日前)
以教学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推选单位,各推选单位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组织推选,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确定推荐对象,推荐名额2人。
(二)评审(4月22日前)
1.工会会同党委纪委办、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督导处)、学工部、科技与地方合作处等部门对推荐对象提出审核意见。
2.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提出“最美教师”建议人选,报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时推选1人参加浙江省第五届“最美教师”评选。
3.公示反馈。
(三)表彰
9月上旬,第二届“最美教师”由学校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推选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选树工作,严守标准、严守程序。坚持“育人为本”原则,注重德育、突出实绩、面向一线,被推荐评选的个人要有突出的育人成果和事迹;坚持“师生参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师生共同参与评选,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自下而上推荐候选人。以此为契机,广泛宣传身边的最美典型,营造立德树人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2.认真填报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均须经各推选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于4月15日前将“最美教师”先进评选推荐表(书面、电子文稿)报送校工会尹琦琦。
附件:
1.校第二届“最美教师”推荐表
2.校第二届“最美教师”推选满意度测评表
教师工作部、工会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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